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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中一对夫妻离婚后因探望孩子产生纠纷,“法庭+妇联”联动暖心调解

“刘法官,谢谢你。经过调解后,我现在每个月都能正常探望女儿了。女儿现在也和我亲近多了。”近日,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法官刘颖婷回访时,一起子女探望权纠纷当事人王先生言语中满是感激。在这起因沟通不畅、言行过激引发的子女探望权纠纷中,湾岭法庭联动湾岭镇妇联开启“法庭+妇联”家事联合调…

“刘法官,谢谢你。经过调解后,我现在每个月都能正常探望女儿了。女儿现在也和我亲近多了。”近日,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法官刘颖婷回访时,一起子女探望权纠纷当事人王先生言语中满是感激。


在这起因沟通不畅、言行过激引发的子女探望权纠纷中,湾岭法庭联动湾岭镇妇联开启“法庭+妇联”家事联合调解模式,双管齐下消除双方当事人积怨并化解纠纷,以柔性司法守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
刘颖婷和何静在劝导王先生。


两人因探望孩子产生纠纷


2021年,陈女士与王先生经亲友介绍相识,自由恋爱半年后结婚。2023年,两人迎来可爱的女儿。本是圆满的三口之家,却因异地工作让婚姻出现了难以跨越的鸿沟。


陈女士称,王先生长年在外务工,一年到头在家待不了两个月,平日里很少主动给家里打电话。家里的大小事、孩子的吃喝起居,全靠她一个人扛着。


因长期两地分居,陈女士与王先生的沟通日渐稀少,隔阂不断累积,争吵成为常态,两人的夫妻感情彻底消磨殆尽。2025年,陈女士向湾岭法庭起诉离婚。


在案件审理阶段,承办法官综合考量双方的分居事实、子女日常照料等情况,依法作出判决:准予两人离婚,年幼的女儿随陈女士共同生活,王先生每月可线下探望孩子两次,每个星期进行一次视频连线探望。


判决生效后,双方因探望孩子事宜产生纠纷。原来,因王先生长年在外,每次返乡时间不固定,陈女士平日要兼顾农活与照料孩子,双方很难协调线下探望孩子的时间,因此闹上法庭。


“法庭+妇联”联动调解


承办法官刘颖婷表示,探望权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,法理之外更重人情,单纯依靠法律判决难以根治双方积怨,基层妇联深耕群众、擅长心理疏导的优势,恰好能弥补司法调解的情感短板。


刘颖婷梳理全部案情后,联系湾岭镇妇联主席何静,说明案件详细情况,邀约湾岭镇妇联参与调解工作,搭建“法庭+妇联”联动调解平台。在沟通之后,双方便约定好了调解时间。


调解现场,王先生称,他长年在外打工,唯一念想的是女儿,每次约好见面时前妻总临时推托,他控制不住情绪说话重了点,其实只是想多看看孩子。


“我完全理解你作为父亲想念女儿的心情。陪伴孩子是人之常情,法庭判决探望权,本意就是保障你和孩子相处的权利。”刘颖婷一番共情话语,让王先生紧绷的神情稍稍放松。


紧接着,刘颖婷话锋一转,讲明法律边界与行为后果。刘颖婷表示,行使探望权有一个核心原则,就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。王先生的过激言语、冲动争执,看似是和对方置气,最终受伤的却是年幼的孩子。父母长期冲突,会造成孩子安全感缺失、性格自卑怯懦,违背设立探望权保护亲子关系的初衷。若持续采取非理性方式沟通,扰乱正常探望秩序,情节严重的,法庭有权依法调整、限制王先生的探望方式。


一刚一柔劝导化解纠纷


刘颖婷清晰直白地释法明理,让王先生反思自身行为。何静顺势接过话茬开展劝导工作,发挥妇联群众工作优势,从亲情、家庭教育、女性育儿压力等角度温情疏导王先生。


何静表示,孩子成长只有一次,父亲温和稳重的陪伴,是母亲无法替代的。想要拉近和孩子的距离,首先要学会克制情绪,和孩子母亲好好沟通,互相体谅彼此难处,才能给孩子营造安心的相处环境。


就这样,一刚一柔的劝导直击王先生内心。回想几次见面时女儿惊恐躲闪的模样,他满脸愧疚,主动向陈女士道歉。


见到王先生诚恳认错,陈女士坦言自己并非刻意阻拦父女相见,只是担心父母的冲突伤害孩子,只要对方理性沟通,她愿意全力配合探望事宜。


陈女士与王先生终于放下对立情绪,坐在一起细致商议探望孩子的细则,逐条敲定清晰可落地的方案,就探望孩子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,纠纷得以圆满化解。


此次探望权纠纷圆满化解,是琼中湾岭法庭“法庭+妇联”家事联调机制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。湾岭法庭坚持调解优先、柔性司法理念,针对离婚、探望权等家事纠纷,常态化联动辖区妇联组织,整合司法审判与基层群众工作资源,构建“法官释法、妇联暖心”双轨调解模式,最大限度减少家事矛盾对妇女、未成年人造成的二次伤害,把纠纷化解在诉前、化解在基层。

来源:法治时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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